歐盟REACH法規再次新增一項SVHC物質總共183項
時間: 2018-05-24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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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4 月 25 日,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 (EU) 2018/636號決議, 新增一項 SVHC 候選物質--- 鄰苯二甲酸二環己酯(DCHP)。
2018 年 4 月 25 日,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 (EU) 2018/636號決議, 新增一項 SVHC 候選物質--- 鄰苯二甲酸二環己酯(DCHP)。
DCHP 加入 SVHC 候選物質的理由是: 屬于生殖毒性 1B 類物質(Article 57(c)),并且具有對人類健康造成嚴重影響的內分泌干擾特性(Article 57(f)),符合 REACH 法規 (EC) 1907/2006 第 57(l)條列為 SVHC 候選清單物質的條件。
DCHP 曾在第 15 批咨詢清單中被提議加入 SVHC 候選清單,但在最終公布的第 15 批候選清單中因未達成一致意見而未被列入。
就在上周(2018 年 4 月 19 日),歐盟委員會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實施決議 (EU) 2018/594,將 1,2,4- 苯三酸酐(偏苯三酸酐,TMA, CAS No. 552-30-7)加入到 SVHC 候選物質清單。決議指出,TMA 因其具有呼吸致敏性,符合 REACH 法規 (EC) 1907/2006 第 57(f)條列為 SVHC 候選清單物質的條件,因此應將該物質加入到 SVHC 候選清單中。
加上之前確認的總共 18 批 181 項,至此 SVHC 候選物質清單增加至 183 項。
新增 SVHC 物質介紹如下:
物質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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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毒性(第57條(c));
內分泌干擾性(第57條(f))-人類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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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REACH法規:
列入候選清單中的 SVHC 在物品中含量超過 0.1%,則生產商或者進口商必須向客戶及消費者提供物品的安全使用信息,該信息至少包括含有 SVHC 的名稱;
如果 SVHC 在物品中含量超過 0.1%,且每年生產/進口該物品中的 SVHC 總量超過 1 噸,則生產商或者進口商必須通報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
NTEK 提醒企業,及時關注 REACH 法規和高度關注物質的相關修訂動態,并與專業的檢測機構加強合作,調查產品中該物質含有情況,及時作出調整和應對措施,確保產品符合法規要求,有效防范后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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