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
時間: 2018-05-2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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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6日,國家標準委批準發布了我國首個專門針對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童裝)的強制性國家標準GB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 該標準自2016年6月1日正式
2015年5月26日,國家標準委批準發布了我國首個專門針對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童裝)的強制性國家標準GB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
該標準自2016年6月1日正式實施。為保證市場的平穩過渡,標準設置了兩年的實施過渡期。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即實施過渡期。即自2018年6月1日起,市場上所有相關產品都必須強制符合本標準中的相關要求。
該標準在GB18401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了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的各項安全要求。
主要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GB31701-2015部分要求釋義:
1.標識要求
●4.1.4嬰幼兒紡織產品應在使用說明上標明本標準的編號及“嬰幼兒用品”。
兒童紡織產品應在使用說明上標明本標準的編號及符合的安全技術要求類別。
產品按件標注一種類別。
●注:按本標準要求標明了安全技術類別的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可不必標注GB18401的安全技術類別。
●釋義:GB31701要求的標注方式與GB18401有所不同。GB18401只標明類別即可,但GB31701要求應標注標準編號。此處必須引起高度關注,以免沿用了舊標準的做法。
2.附件抗拉強力要求
●4.4.1嬰幼兒紡織產品上,不宜使用≤3mm的附件,可能被嬰幼兒抓起咬住的各類附件抗拉強力應符合表2要求。
紡織品強力測試
●釋義:原文講可能被嬰幼兒抓起咬住,那在服裝等制品內部,不會被嬰幼兒抓起咬住的附件,以及雖在外部但不會被嬰幼兒放入口中造成危險的較大附件(不能完全容入GB6675.2《玩具安全第2部分機械與物理性能》中小零件試驗器的可認為是較大附件)或柔軟織物就不用考核抗拉強力。
3.繩帶要求
●4.4.3嬰幼兒及兒童服裝的繩帶要求應符合表3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