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C(電磁兼容性)的全稱是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 其定義為“設備和系統在其電磁環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對環境中任何事物構成不能承受的電磁騷擾的能力” 該定義包含兩個方面的意思,首先,該設備應能在一定的電磁環境下正常工作, 即該設備應具備一定的電磁抗擾度(EMS); 其次,該設備自身產生的電磁騷擾不能對其他電子產品產生過大的影響,即電磁騷擾(EMI)。
家用電器產品EMC認證進行的EMC檢驗項目包含電磁發射(EMI)和電磁抗擾度(EMS)兩個方面:
EMI的檢驗項目:
①. 傳導(CE)(150kHz~30MHz);
②. 斷續干擾電壓(喀嚦聲)(150kHz、500kHz、1.4 MHz和30MHz);
③. 干擾功率(30MHz~300MHz)
④.諧波電流(2~40次諧波)
⑤. 閃爍Flicker
EMS的檢驗項目:
①. 電靜放電抗擾度;
②. 輻射電磁場(80MHz~1000 MHz)抗擾度;
③. 電瞬變/脈沖群抗擾度;
④. 浪涌(雷擊)抗擾度;
⑤. 注入電流(150kHz~230MHz)抗擾度;
⑥. 電壓暫降和短時中斷抗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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