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規歐盟將偏苯三酸酐確定為高度關注物質
時間: 2018-05-24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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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9日,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委員會實施決議 (EU) 2018/594,將1,2,4-苯三酸酐(偏苯三酸酐,TMA, CAS No. 552-30-7)加入到SVHC候選物質清單。
2018年4月19日,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委員會實施決議 (EU) 2018/594,將1,2,4-苯三酸酐(偏苯三酸酐,TMA, CAS No. 552-30-7)加入到SVHC候選物質清單。決議指出,TMA因其具有呼吸致敏性,符合REACH法規 (EC) 1907/2006 第57(f)條列為SVHC候選清單物質的條件,因此應將該物質加入到SVHC候選清單中。建議企業及時關注RECHA法規官方網站獲取最新信息,調查產品中該物質含有情況,確保產品合規。
物質名稱、物質組名稱或混合物名稱 |
潛在應用 |
1,2,4-苯三酸酐(偏苯三酸酐)
Benzene-1,2,4-tricarboxylic acid 1,2 anhydride (trimellitic anhydride)
CAS號:552-30-7
EC 號:209-008-0 |
用于聚合物、酯類物質的生產,用作實驗試劑 |
此前TMA曾在第16批咨詢清單中被提議加入SVHC候選清單,但在最終公布的第16批候選清單中因未達成一致意見而未被列入。
REACH法規規定,歐盟市場的“物品”類產品中任意一種SVHC含量超過0.1%時,歐盟生產商或進口商應履行告知或通報等義務。在收到消費者咨詢時,企業需在45天之內將產品中SVHC含有信息提供給消費者。
NTEK提醒企業,及時關注REACH法規和高度關注物質的相關修訂動態,并與專業的檢測機構加強合作,有效防范后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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